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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调解员:马裕富
www.pzhmydtj.com 】 【 2016-04-11 16:53:30 】 【 来源:米易大调解网 】

  姓名:马裕富

  性别:男

  民族:回族

  工作单位:米易县农牧局

  联系方式:13982347709

  个人简历:马裕富,男,回族,53岁,农艺师,现任米易县农牧局种子管理站站长及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。负责农牧局普法、依法行政、农业执法、农资纠纷调解工作。2003年调到农牧综合执法股工作,已从事基层农牧执法及农资纠纷调解工作13年。在农牧局工作期间,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作风扎实,勤奋敬业,埋头苦干,乐于奉献,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;熟悉农牧业行政执法等业务工作,是我县农牧执法战线上的业务骨干,多次被评为省、市、县农牧业先进个人。其主要事迹如下:

  一.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,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密切联系群众,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,今年我们积极协调处理农资纠纷,为来信来访群众排忧解难,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,耐心询问,做好记录,及时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,从根本上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的现象。

  2015年共接待农民来信来访26起,143户。其中:农药来访11起,种子来访13起,肥料来访2起。我局均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实地调查了解,通过给农户作解释疏导工作,缓解矛盾,调解处理,双方达成协议,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60800.00元。其中:农药115800.00元,种子145000.00元,基本做到农户满意。来访结访率达100%。从2003到2015年在执法大队工作期间,每年调解案件20—30件左右。

  二.获得奖项:2005年被评为全省农业执法先进个人。2012年被评为全省农业执法先进个人。2015年被评为全省最美种子技术员,近几年每年被评为全市农业执法先进个人,2005年被评为全县“四五”普法先进个人。

  三.调解案件:2015年3月31日下午,弯丘乡热水村8社杨德高等农户到我局投诉,他们在热水村农药经营户罗超处购买农药施用葡萄,施用后发现葡萄发生了药害,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,怀疑农药有质量问题,请农牧局派技术人员到田间查看和鉴定。

  我局接到投诉后领导十分重视,于2015年4月1日,立接安排我局农业技术人员马裕富、文科到弯丘乡热水村8社杨德高等农户的葡萄地进行现场察看,经察看弯丘乡热水村8社杨德高等农户的葡萄施用农药后是发生了药害。但是,只是叶片发生药害,果子没有多大的问题。

  2015年4月9日,我局农技人员再次到弯丘乡热水村8社对该事情进行调解,开始调解时,农户要每亩25000.00元,而农药经营户只同意给2000.00元,经调解人员多次对农户和经营户协商调解,农药经营户同意一次性补偿农户每亩5000.00元正,合计16.5亩×5000=82500.00正

  2015年4月20日上午,白马镇马槟榔村14社农户杨华安等到我局投诉,他们在白马镇李曼飞种子门市购买甜玉米台甜75号,种植后表现为植株矮小、果穗偏小,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,怀疑种子有质量问题,请农牧局派技术人员到位田间查看和鉴定。

  我局接到投诉后领导十分重视,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,立接安排我局农业技术人员马裕富、刘勇、周鹏飞到白马镇马槟榔村14社农户杨华安等农户种植的玉米地进行现场察看,经察看白马镇马槟榔村14社农户杨华安等农户种植的玉米确实表现为植株矮小、果穗偏小。经农牧局农技人员田间调查,认为,白马镇马槟榔村14社农户杨华安等农户种植的玉米植株矮小、果穗偏小的原因是因为该玉米种不适应我县早春气候所至。

   2015年4月24日和4月27日,我局农技人员多次到白马镇马槟榔村对该事情进行调解,开始调解时,农户要每亩3000.00元,而种子经营户提出,该种子2014年已买过,没有发生问题,所以今年卖的比较多他赔不起,只同意把种子款退给农户,农户不同意。经调解人员多次对农户和经营户协商调解,经调解,种子经营户同意一次性补偿农户每筒300.00元正,合计180筒×300.00=54000.00正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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